税务奖励

税务优惠

简介

马来西亚提供多种税务优惠于中小型企业以及大型国际公司。这些优惠每年都会根据不同的行业以及政府宣布的财政预算案而有所更改。
马来西亚主要有的税务优惠奖励为:
开创者身份
开创者身份是给予马来西亚政府正在鼓励推广型的活动或是鼓励生产的产品的公司。
享有开创者身份的公司可享有5至10年的部分所得税豁免。公司只需缴付法定收入*30%的税务,豁免期是自生产日(当生产量达到总产量的30%时) 开始计算。
在开创者身份期间内没有使用完的资本津贴或是累计亏损可以扣除之后的公司收入。
* 法定收入是指扣除收入产生的费用与资本津贴后的收入。
投资税务津贴
投资税务津贴也是一项可选取的税务优惠。它和开创者身份是不能一起申请的。
获得投资税务优惠的公司可享有五年(自第一项资本开销算起)资本开销(工厂,机器,器材等)的60%的津贴。
该公司可每年以这项津贴扣除法定收入的70%。任何没有使用完的津贴可以带去接下来的年度直到用完。剩余的30%法定收入将会照正常公司税率缴付所得税。
再投资津贴
再投资津贴是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下表7A下给予营业超过36个月的马来西亚常驻公司的税务奖励。所有该公司扩展业务,现代化,自动化,或多样化现有生产生意或是受批准的农业计划都可获得再投资津贴。
这项津贴自第一次索取开始可享有共15年。60%合格的资本支出可利用来扣除70%的法定收入。剩下的30%法定收入将会照正常公司税率缴付所得税。
如果该计划达到财政部规定的生产力水平,那这项计划将没有70%的限制。如果该津贴的资产在5年内售出,那该津贴将会被收回。
2016年至2018年可以申请将现有再投资津贴奖励期延长三年。
出口提升的津贴
制造业,农业与服务业的马来西亚常驻公司出口的产品,农产品及服务可获得出口增加10%至100%(符合特定条件)的津贴,这项津贴可用来扣除70%的法定收入。